智度股份(000676):注销部分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9:51:22 中财网
原标题:智度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14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3年实际回购的 11,217,757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 2023年实际回购的 11,217,757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1,217,757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及 2024年 5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工作日 9:30-12:00、13:30-18: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51号(北门)霱公府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晓青
联系电话:020-28616560
传真号码:020-286165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