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00075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4-3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24年4 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 定,现再次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 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5月20日上午09:15至下午3:00。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 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或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 46号国海大厦 1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二次、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3月9日、 2024年4月30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及相关专项公告。 (三)其他特别说明 审议提案 2.00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上进行述职;提案6.00、7.00、9.00、12.00属于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披露;提案 10.00、13.00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 202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年度监事绩效考 核和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 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 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 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7日,9:30-11:30,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 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覃力、易涛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 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 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 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 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 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 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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