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00063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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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14日 20:06: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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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顺发恒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
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1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5月 14日 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号 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小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人,代表股份
1,587,353,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9,967,390股)的 67.83655%。
(注: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55,311,694股)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数量
1,493,483,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249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5人,代表股份数量 93,869,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15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343,364 | 99.9994% | 9,700 | 0.0006% | / | / | 通过 |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343,364 | 99.9994% | 9,700 | 0.0006% | / | / | 通过 |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343,364 | 99.9994% | 9,700 | 0.0006% | / | / | 通过 |
4.《2023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343,364 | 99.9994% | 9,700 | 0.0006% | / | / | 通过 |
5.《2024年度经营方针与经营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343,364 | 99.9994% | 9,700 | 0.0006% | / | / | 通过 |
6.《2024年度投资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343,364 | 99.9994% | 9,700 | 0.0006% | / | / | 通过 |
7.《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1,673,023 | 99.6422% | 5,680,041 | 0.3578% | / | / | 通过 |
8.《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结果 |
1,587,343,364 | 99.9994% | 9,700 | 0.0006% | / | / | 通过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
95,511,584 | 99.9898% | 9,700 | 0.0102% | / | / |
9.《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关联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实施了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93,648,601 | 98.040% | 348,983 | 0.365% | 1,523,700 | 1.595% | 通过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
93,648,601 | 98.040% | 348,983 | 0.365% | 1,523,700 | 1.595% |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343,264 | 99.9994% | 9,800 | 0.0006% | / | /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以上通过。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 5月)》,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343,264 | 99.99938% | 9,700 | 0.00061% | 100 | 0.00001%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以上通过。 |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343,264 | 99.9994% | 9,800 | 0.0006% | / | / |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以上通过。 |
本次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3.《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275,064 | 99.995086% | 77,900 | 0.004908% | 100 | 0.000006% | 通过。 |
本次修订后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 意 | | 反 对 | | 弃 权 | | 表决
结果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1,587,275,064 | 99.995086% | 77,900 | 0.004908% | 100 | 0.000006% | 通过。 |
本次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 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夕晖、梁铭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