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000603):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6:50:51 中财网
原标题:盛达资源: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55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 2023年度股东大会中第 13项提案《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5月 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 158号盛达大厦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00《关于 2024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14.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5.00《关于开展 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6.00《关于开展 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6、议案 7和议案 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与公司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9:30至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7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邮编:100079
2、联系人:孙梦瀛
3、电话:010-56933771
4、传真:010-56933779
5、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03”,投票简称为“盛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达金属资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达金属资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12.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13.00《关于 2024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14.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15.00《关于开展 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   
16.00《关于开展 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 务的议案》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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