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603908):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8:26:05 中财网
原标题: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20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 5月 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年 5月 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5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关联董事徐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董、董董董董董董、董董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5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徐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徐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5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牧高笛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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