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30084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2023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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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8:30: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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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锦盛新材: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
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2023年度跟踪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
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锦盛新材 |
保荐代表人姓名:翟平平 | 联系电话:021-5551830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文乐 | 联系电话:021-55518307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 12月 5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
管理制度及股份减持等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
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的股东的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 是 | 不适用 |
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承诺时的约束措
施的承诺 | |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
上股东、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
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
规划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员工社会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
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 2023年度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翟平平 孙文乐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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