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30034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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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9:05: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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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立方数科: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立方数科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桑 | 联系电话:021-38565722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圣莹 | 联系电话:021-3856572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见本条“5.现场检查情况”之“(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相关内容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0(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详
见公司2022年1月6日披露的《关
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1)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不适用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收到安徽
证监局《关于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汪逸收到
安徽证监局《关于对汪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董事会
秘书兼财务总监项良宝收到安徽证
监局《关于对项良宝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保荐机构在现场
检查中重点关注了相关违规事项并
督促公司执行整改。根据相关决定
书,立方数科以前年度存在财务会
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审批和披
露程序瑕疵、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
不规范等问题。保荐机构督促公司
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
学习保荐机构历次培训材料和市场
监管案例,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
及时出具整改文件,提高规范意
识。具体内容及其他现场检查关注
的事项详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之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
明”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2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1)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应收
账款余额16,543.29万元,占 2023
年12月末净资产43.71%,预付账款
8,054.90万元,占2023年12月末
净资产 21.28%。公司与零八一电子
集团四川力源电子有限公司存在纠
纷,涉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52,523,240.00元。截至2023年12
月末,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在 1年以
内。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
关注涉诉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
司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金额较高,保
荐机构提示公司完善客户及供应商
管理、合同信用期、收付款等条款审
批的相关内控制度及流程,加强应收
账款及预付账款管理工作,保障公司
合同执行不会发生重大风险,避免公
司发生大额坏账损失,并提示公司及
时按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
的《2023年年度报告》,樊立、樊志
合计持有公司 137,824,715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21.48%),其中樊
志持有公司70,264,265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 10.95%),均处于质押 | | 状态,樊志持有公司67,560,450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53%),其中
67,577,299股处于质押状态;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
注前述股权质押导致的公司股权结
构潜在变动风险。
3)根据公司2023年12月23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
和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0),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
肥岭岑”)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宁波岭楠”)合计持有公司
149,034,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3.22%)。合肥岭岑持有的公司
32,000,000股股份(占合肥岭岑所
持股份比例为 21.50%)处于质押及
司法再冻结状态;合肥岭岑持有的公
司116,834,450股股份(占合肥岭岑
所持股份比例为78.50 %)处于司法
冻结状态。合肥岭岑持有的公司股份
累计被司法冻结和再冻结数量为
148,834,450 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99.87%。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
注前述股权质押、司法冻结及再冻结
情况导致的公司实控人控制权变更
风险,提示实控人切实履行在非公开
发行时做出的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
保持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4)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651.13万元,营业收入金额为
19,109.86万元。根据公司《2024年
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季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38.08万元。
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
业绩变化对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 |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1)需要持续关注公司涉诉情况,持
续关注公司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管
理及回收风险;
2)需要持续关注公司大股东股权质
押及冻结问题导致的股权结构潜在
变动风险;
3)需要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股权
质押、司法冻结及再冻结问题导致的
公司实控人保持控制权稳定的风险;
4)需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变动
情况,关注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业
务进展对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2023年度股权类投行业务监管动态
及工作提示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汪
逸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自
2020年至2022年利用他人
账户向公司提供借款,公司
未对该关联交易履行审议
程序和披露义务。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认真学
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
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强化落实信息披露工作的
沟通汇报机制,完善合同 | | | 审批流程,全面梳理采购
业务流程,防止类似情形
再次发生。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 | 公司对2022年年报等内
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登记
范围不完整,仅包括公司
内部人员,未包含证券服
务机构人员。同时内幕信
息知情人未对登记事项进
行确认,董事长和董秘未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组织内
幕信息登记和报送的相关
人员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
的专项学习,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对所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登记,及时按规
定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的执行力。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 | 本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动,但公
司控股股东合肥岭岑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
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质
押、司法冻结、司法再冻
结的情况。合肥岭岑持有
的公司32,000,000股股
份(占合肥岭岑所持股份
比例为21.50%)处于质
押及司法再冻结状态;合
肥岭岑持有的公司
116,834,450股股份(占
合肥岭岑所持股份比例为
78.50 %)处于司法冻结
状态。合肥岭岑持有的公
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
再冻结数量为
148,834,450 股,占其及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99.87%。 |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及
投资者关注前述股权质
押、司法冻结及再冻结情
况导致的公司实控人控制
权变更风险,提示实控人
切实履行在非公开发行时
做出的发行完成后36个
月内保持对上市公司控制
权的承诺。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见本条“1.信息披露”相
关内容 | 见本条“1.信息披露”相
关内容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
1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均为负,盈利能力
较弱。 | 关注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产
品业务进展对公司业务开
展的影响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独立性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做的关于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古钰瑭承诺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保
持对合肥岭岑、宁波岭楠及立方数科
的控制权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4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对立
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汪
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
管局《关于对汪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项良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
徽监管局《关于对项良宝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根据相关决定书,立
方数科以前年度存在财务会计核算不规
范、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程序瑕疵、内
部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公司
已针对相关事项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向
安徽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相关整改
正在逐步落实及持续规范中。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2023年 4月 12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宁波岭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
定》。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
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上述问
题的再次发生。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海桑 李圣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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