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60020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2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的核准,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40,962股,发行价格为7.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9,999,997.7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9,775,047.6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24,950.10元。 (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12月1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1,032,244,997.82元于2021年1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会同保荐机构于2021年12月10日、1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梅林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时间 截至 2024年 5月 13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和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注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8,405.6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5,415.32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福日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福日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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