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60020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福日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8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40,96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69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999,997.7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775,047.6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24,950.1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36,540,96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93,683,988.10元。2021年12月1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1,032,244,997.82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号)。 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于2021年12月10日、1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梅林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已将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和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35,415.32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把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福日电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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