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5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5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5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5日9:15至 2024年 5月 15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 6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号楼 4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敦尧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人,代表股份41,848,6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18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9,865,4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040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1,983,1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41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人,代表股份1,983,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14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1,983,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1412%。 (八)公司全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部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八)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
(九)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廉洁、徐秋娴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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