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30108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81 证券简称: 严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04,8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1,441,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8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公司控股股东天台西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台友凤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世严、孙尚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永兴路1号 咨询联系人:范悦 咨询电话:0576-89352081 传真电话:0576-839382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