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福达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2,585.0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5,722.1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1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172.0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4.1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5,900.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158.08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342.54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与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和国泰君安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4357100125*1)。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2022年4月,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2022年5月20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桂林银行临桂支行签订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桂林银行临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000000108410020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342.54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585.03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 原因:2018年,公司与Maschinenfabrik Alfing Keβler GmbH签订合资协议,设立合资公司进军大型曲轴业务领域,募投项目“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是公司开拓大型曲轴业务领域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延伸福达锻造的产业链,使公司具备生产长度为1.6米至8.0米的大型曲轴毛坯的能力,增强公司对船舶、核电以及大型工程机械曲轴的配套能力,形成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同时,能够为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阿尔芬”)提供所需的大型曲轴毛坯,一定程度缓解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毛坯供应不足的瓶颈。 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2022 年集中在江浙沪的国内造船企业受疫情因素影响较大,部分处于停工状态;核电和大型工程机械市场虽然保持一定增长,但是其市场体量和未来的增长空间不大。总体上核电、船舶和大型工程机械等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国内大型曲轴市场仍以存量市场为主,竞争较为激烈。继续加大大型曲轴毛坯锻件的生产投入,将面临市场增长不及预期,投资回报周期增长,市场风险加大等问题。同时,为解决福达阿尔芬的大型曲轴毛坯供应问题,公司积极在国内寻找适合的供应商,经过多次市场调查和沟通谈判,最后确定了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毛坯锻件的战略合作供应商。该供应商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并已经实现产品稳定供应,有效缓解了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毛坯锻件供应的瓶颈。 基于上述情况,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停止对“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的投资,原募集的投资金额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 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原因:“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需要引进形成60万套新能源电驱系统高精密齿轮的生产能力。原计划定于2023年6月底实现正式投产,受俄乌冲突原因导致的欧洲能源短缺、物价上涨以及工会罢工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部分国外设备供应商无法按期交货。 因此,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情况,经公司谨慎的研究讨论,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 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对2020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延期至2024年7月。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现金管理有效期为12个月,理财额度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以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理财产品余额计算。 2022年9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9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7天通知存款。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赎回上述7天通知存款产品,本期收回上期的投资本金1,990万元,收益人民币14.30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3年7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7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详见本报告详情请见附件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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