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301029):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4- 037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以截至目前总股本577,708,1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1,083,251.20元(含 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77,708,1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5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4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桃园二路33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强 咨询电话:0769-82886777-785 传真电话:0769-8288103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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