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00249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4-01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 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 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 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76,769,45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6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7,690,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4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9,079,45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24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9,079,45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2.24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9,079,45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2418%。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 (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6,45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194%;反对 3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工作述职,该事 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45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194%;反对 3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6,45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4%;反对3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6,45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4%;反对3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6,45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194%;反对3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844%;反对3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5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6,45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194%;反对 3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 务及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67,690,000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079,450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8,760,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96.4844%;反对3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3.5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0,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844%;反对31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3.5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表决结果:同意176,45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194%;反对 3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0,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844%;反对31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5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恒基达鑫国 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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