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3013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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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15日 20:11: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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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威士顿: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
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
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威士顿 |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译 |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衡 |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12/18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关
注要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347.48万元,同比增长 2.0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5,826.89万元,同比下降
5.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4,399.77万元,同比下降
23.24%。 |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
理层关注导致业绩下
滑的原因,积极采取
针对性措施改善经营
业绩,切实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 发行前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
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
事宜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10.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
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朱 译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 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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