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30013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童恩东先生。 6.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89,803,49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1.700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8名,代表股份8,200,92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685%;中小股东共18名,代表股份8,200,92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68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4.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翠萍、董楚 3.结论性意见: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5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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