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骏创科技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20:16:22 中财网

原标题:创科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创科技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330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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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3.业绩大幅增长的真实性 ................................................................................... 2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3300125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科技公司”或“公司”或“发行人”)2022及 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分别于 2023年 4月 24日、2024年 3月 19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3)3300134号、众环审字(2024)330001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3年 11月 9日,贵所出具了《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以对创科技公司 2022及 202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含义相同。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本回复中 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问题3.业绩大幅增长的真实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4,540.49万元、58,556.27万元、31,704.62万元,2022年度较上年增加 24,015.78万元,增长 69.53%,其中外销金额同比增长 108.49%;2023年 1-6月较 2022年 1-6月增加 8,568.85万元,增长 37.04%。(2)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持续增长,各期分别为 22.57%、25.89%、27.23%,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806.17万元、6,077.07万元、4,500.79万元,2022年度较上年增加 3,270.89万元,增长 116.56%,2023年 1-6月较 2022年 1-6月增加 2,066.36万元,增长 84.88%,披露系收入增长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可比公司及下游行业增长变化趋势;结合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销售量变动情况、销售回款情况、双方的合作历史、订单增长的原因、主要客户终端销售增长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大幅度增长的合理性。

(2)说明采购端及销售端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是否存在年降条款及对应主要客户、销量、平均单价、销售占比,是否与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匹配;说明定价条款中是否包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调整机制,是否存在可变对价,说明会计处理是否准确,结合相应议价能力说明发行人对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前毛利率大幅波动情形的应对机制。(3)说明报告期内内外销销售结构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列示外币结算的销售额增减变化情况,进一步分析剔除汇率影响后毛利率及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合理性。(4)说明期后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的变化情况,结合在手订单说明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及期后内、外销真实性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量化分析各期外销回款、物流运输记录、运费、发货验收单据、出口报关单证、货运提单、签收单验收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外汇管理局数据、出口免抵退税金额等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发行人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可比公司及下游行业增长变化趋势;结合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销售量变动情况、销售回款情况、双方的合作历史、订单增长的原因、主要客户终端销售增长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大幅度增长的合理性。

(一)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可比公司及下游行业增长变化趋势
1、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增长率2022年度增长率
汽车塑料零部件65,262.7228.28%50,876.7074.18%
其中:新能源汽 车功能部件系列50,158.5228.92%38,907.58117.61%
其中:汽车天窗 控制面板系列7,285.4359.26%4,574.618.13%
其中:汽车悬挂 轴承系列5,889.38-8.28%6,421.333.37%
其中:其他汽车 塑料零部件系列1,929.3998.26%973.189.69%
非汽车零部件--100.00%9.119.89%
模具4,193.1719.77%3,500.88-3.30%
汽车金属零部件--100.00%3,332.54165.84%
贸易件189.97100.00%--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69,645.8620.66%57,719.2369.31%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系列零部件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8,907.58万元和50,158.52万元,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近两年经济恢复后国际新能源汽车市场爆发带动T公司汽车销量的大幅增长,据Trend Force集邦咨询统计,2023年全球新能源车销售量约1,420.00万辆,年增33.33%,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需求同步大幅增长。2023年度,公司汽车天窗控制面板部件销售收入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该部件配套福特车型的占比较高,销售收入随着配套车型如福特猛禽的销量增长而增长。2023年度,公司悬架轴承零件系列销售收入变化趋势与斯凯孚主要整车厂通用、日产销量下滑的趋势保持一致。

2、是否符合可比公司及下游行业增长变化趋势
(1)可比公司增长变化趋势
在全球更多地区经济恢复以及全球汽车行业复苏的背景下,汽车零部件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3年营业总 收入增长率2022年营业 总收入增长率
新泉股份6031791,057,188.3652.19%694,669.5050.60%
岱美股份603730未披露-514,579.7122.27%
纽泰格30122990,306.4330.46%69,219.5826.15%
肇民科技30100059,120.9210.59%53,459.05-8.52%
唯科科技301196134,107.4339.97%95,809.77-17.34%
行业平均-335,180.7933.30%285,547.5214.63%
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3年营业总 收入增长率2022年营业 总收入增长率
创科技83353369,857.1119.30%58,556.2769.53%
注:上述同行业公司 年度数据尚未披露。 根据上述同 如下: 1)新泉股份 幅较大的公司,销 更多的新能源汽 知名品牌电动车 2)岱美股份 3)纽泰格: 续新增项目定点 4)肇民科技 大幅下滑等诸多 以及公司的客户 报告期内,据来源于其 业公司的公 2022年、2 售增加主要 项目,诸如 业等品牌下 公司新项 司营业收 随着定点项 2022年度 部不利因素 供应商都带 国燃油车和期报告或招股说 披露信息,其 23年,销售增 益于新能源汽 利汽车、广汽 部分新能源 订单量增加, 规模保持稳定 产品的量产 公司受到了国 影响,这些 了一定的负 能源车的产书。截至本问询 入变化原因( 率分别为50.60 车销量提升的 新能源、比亚 车车型项目的 应带动了收入 长,主要系公 销售收入持续 外环境变化、 素对公司原有 影响。2023年 量情况如下:复出具日,可比 科科技未披露 %、52.19%, 响,具体为: 、蔚来汽车、 套。 增加。 在保持原有 长。 车行业芯片 品的收入、产 ,公司经营情岱美股份2023 入变化原因) 可比公司中增 司实现配套了 想汽车、国际 品的基础上持 、商用车市场 成本、产能, 有所好转。 单位:万辆
时间区间指标燃油车同比增幅新能源同比增幅
2022年全年产量1,996.30-11.42%705.8096.90%
 销量1,997.70-12.20%688.7093.40%
2023年全年产量2,057.403.06%958.7035.83%
 销量2,059.903.11%949.5037.87%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由上表数据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新能源汽车市场爆发带动T公司汽车销量的大幅增长。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公司营业收入增幅与受益于新能源汽车项目增多而收入提升的新泉股份相近,而岱美股份纽泰格肇民科技唯科科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占比较低,未形成较大的营业收入增长。

此外,公司于2022年在北交所上市并成功募资用于“汽车零部件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处于产能扩张阶段的成长期,在营业收入规模小于可比公司的情形下扩张速度较快。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比较,均呈现收入增长趋势。公司销售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因为公司产品结构中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产品占比较高,同时,该产品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及公司产能扩张等因素的综合有利影响。

(2)下游行业增长变化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6汽车制造业”下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下游行业为汽车行业。近年来,随着疫情后全球更多地区经济的恢复,将推动全球汽车行业复苏,汽车零部件市场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2021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608.2万辆、2,627.5万辆,结束了自 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滑态势。2022年全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为 2702.1万辆和 2686.4万辆,同比增长 3.4%和 2.1%。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3,000万辆。

2001-2023年我国汽车销量
单位:万辆

-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另外,随着我国销量高峰年份乘用车即将迎来批量淘汰,未来五年乘用车市场预计将进入存量乘用车市场更新替换周期。据中信证券研究部预测,到2025年左右,预计将有约1,350万辆报废车辆,出现存量市场更新换购的巨大需求,届时我国整体乘用车市场规模将达到2,872万辆。可见,在我国政策推动和汽车市场内生增长的驱动下,汽车市场需求空间巨大,从而带动汽车零部件需求增长。

同时,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前景广阔的背景下,公司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收入逐渐扩大。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2年我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中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势头强劲。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进一步增长至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与此同时,据Ev-volumes数据,2023年全球新能源车销售量约1,420万辆,年增35%。

2013-2023年我新能源汽车销量
单位:万辆

1,000.0 949.5 900.0 800.0 688.7 700.0 600.0 500.0 352.1 400.0 300.0 200.0 136.7 125.6 120.6 77.7 100.0 50.7 33.1 7.5 1.8 -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协会 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与公司主营业   
项目2023年度2022
 数据增幅数据增幅
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949.5037.87%688.7093.40%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1,420.0033.33%1,065.0063.85%
主营业务收入69,645.8620.66%57,719.2369.31%
注: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数据来源于Ev-volumes、TrendForce集邦咨询。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增长趋势与下游行业增长变化趋势保持一致。

(二)结合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销售量变动情况、销售回款情况、双方的合作历史、订单增长的原因、主要客户终端销售增长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大幅度增长的合理性 1、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销售量变动情况、销售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和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及销售量变动情况、销售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23年度  
 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截至2024年2月 29日回款金额回款占销售额 比例
T公司2,051.5128,749.6241.15%25,052.9387.14%
广达集团1,037.2411,021.4915.78%10,827.3998.24%
安通林2,607.766,812.259.75%5,714.9883.89%
和硕联合457.455,702.528.16%4,656.9081.66%
斯凯孚2,705.366,000.558.59%4,492.7874.87%
合计8,859.3258,286.4383.44%50,744.9887.06%
(续上表)    
单位名称  2022年度  
 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占比截至2024年2月 29日回款金额回款占销售额 比例
T公司1,409.5219,087.7332.59%19,087.73100.00%
广达集团847.039,204.3615.72%9,204.36100.00%
斯凯孚2,896.477,041.7512.03%7,041.75100.00%
和硕联合475.136,897.4411.78%6,897.44100.00%
安通林1,545.084,449.457.60%4,449.45100.00%
合计7,173.2346,680.7379.72%46,680.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未有新增或减少的情况,仅存在排序上的变化,体现在公司向 T公司、广达集团、和硕联合销售额和销售量增长较快以及向主要客户斯凯孚的销售金额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1)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公司向 T公司、广达集团、和硕联合销售收入随着终端客户 T公司的车型产销量增长而提高;(2)由于配套车型的销量下滑,以及部分零件替换国产塑料粒子,公司向斯凯孚销售金额有所下降。

回款情况方面,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行业知名企业,客户实力较为雄厚,经营稳定且信誉情况较好,回款情况良好。

2、双方的合作历史

序 号客户 名称合作历史成立 时间订单获 取方式合同签 订方式发行人的 供应商层 级进入供应商名录或 通过供应商认证的 时间对应主要汽车 品牌以及车型
1T公 司2018年开 始合作2003 年商业谈 判书面合 同一级供应 商/二级供 应商2018年T公司品牌车 型
2和硕 联合2019年开 始合作2007 年商业谈 判书面合 同二级供应 商2018年T公司品牌车 型
3广达 集团2018年开 始合作2000 年商业谈 判书面合 同二级供应 商2017年T公司品牌车 型
序 号客户 名称合作历史成立 时间订单获 取方式合同签 订方式发行人的 供应商层 级进入供应商名录或 通过供应商认证的 时间对应主要汽车 品牌以及车型
4安通 林2012年开 始合作2005 年商业谈 判书面合 同二级供应 商2012年福特,捷豹路 虎、吉利
5斯凯 孚2013年开 始合作2005 年商业谈 判书面合 同二级供应 商2012年通用,大众, 日产、丰田
(1)T公司
2017年度,公司结合多年汽车塑料零部件研发、生产工艺经验及下游客户的方案诉求,为 T公司的一级供应商解决了产品品质异常问题,获得该一级供应商认可进而被推荐到 T公司,并经过 T公司团队进一步对公司技术、工艺、体系、价格等方面的评审,最终批准公司成为 T公司直接合格供应商。

2019年开始,因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迅速累积定点项目,扩大与 T公司的合作。在与 T公司的具体合作模式中,公司与 T公司签署了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由 T公司根据其预期需求向公司下达,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进行合同定价。

(2)和硕联合和广达集团
和硕联合和广达集团主要业务中涉及汽车电路板生产制造,为T公司全球配套的合格一级供应商,其向T公司供应汽车电子件模组(即PCBA电路板模组),由于电路板集成组装过程对外界环境要求较高,需要将发行人生产的电路板保护盖零件先行售予和硕联合和广达集团,由其集成组装后再整体销售给T公司。在上述背景下,和硕联合和广达集团自公司采购相关零部件用于其电路板产品的生产,该等电路板产品作为汽车零部件最终被用于T公司的汽车生产。

(3)安通林和斯凯孚
安通林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之一,也是汽车内饰创新技术和解决方案的领先供应商;斯凯孚为全球最大的滚动轴承制造公司之一,其业务遍及世界130个国家,每年生产五亿多个轴承,销售网遍布全球。安通林与斯凯孚均于2012年将公司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别于2012年、2013年与公司开始合作,安通林主要向公司采购汽车天窗控制面板系列,配套福特、捷豹路虎等车型。斯凯孚主要向公司采购汽车悬架轴承系列,配套通用、大众、日产、丰田等车型。

3、订单增长的原因、主要客户终端销售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的销售数量来自于汽车塑料零部件,其中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系列主要配套于 T公司,悬架轴承零件系列通过斯凯孚主要间接配套于通用、大众、日产等品牌,天窗控制面板零件系列通过安通林主要间接配套于福特、捷豹路虎等品牌,公司订单增长的原因主要系主要客户终端销售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销量增长,新能源汽车结构零件系 车销量增长   
汽车品牌2023年度2022年度
 数量增长率数量增长率
T公司产量184.6034.78%136.9647.20%
T公司销量180.8637.65%131.3940.34%
注:上述 T公司销售数据来源于 T公司的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T公司 车销量同比增长幅度达 40.34%和37 额持续增长。 2)发行人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网。 汽车销售持续增多,2022 65%,随着 T公司自身销量 列销量增长度和 2023年度,T公司汽 提升,发行人对其销售金 单位:万件  
项目20232022
 销量变动销量变动
新能源汽车功能零件系列5,676.0146.33%3,878.9384.93%
由上表可知, 该类产品的终端客 (2)通用、大 公司悬架轴承 整的悬架轴承,广告期内,发行人在新能源汽车功能 T公司汽车销售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日产的销量波动,悬架轴承零 件系列供给汽车轴承供应商斯凯孚 应用于通用、大众、日产等品牌车件系列销售数量相应增幅较大,与 系列的销量变动 海工厂,再由其进行装配总成为完 的国内生产制造,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辆、万件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中国销量增长率中国销量增长率
通用210.00-8.70%230.00-20.69%
大众323.391.69%318.00-3.64%
日产79.38-13.8792.16-16.74%
公司悬架轴承零件 系列销量2,703.51-6.59%2,894.154.71%
注 1:通用、大众、日产的汽车销量数据来源于通用、大众和日产公开发布的年报。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斯凯孚的主要整车厂客户通用和日产汽车销量均有所下滑,公司 2022年悬架轴承零件系列销量小幅增长与斯凯孚主要客户整车销量下降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于该年度获得较多悬架轴承零件系列配套的部分车型新零件的订单,2023年悬架
 料零部件销量的变动情况与斯 际情况。 动,汽车天窗控制面板零件系 件产品主要供货给安通林,由 各类车型,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
 销量增长率销量增长率
捷豹路虎42.0127.10%33.08-1.14%
福特(2023年度)441.308.61%423.007.33%
其中:猛禽系列75.0014.80%65.00-9.92%
公司汽车天窗控制面板部件销量 (2023年度)2,908.3452.57%1,906.244.7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对安通林汽车塑料零部件的销量呈现上涨趋势。2022年度,安通林客户捷豹路虎的汽车销量虽有小幅下降,但主要客户福特的汽车销量呈现上升趋势,公司汽车天窗控制面板部件配套福特车型的占比较高,销量相应小幅上升;2023年度,配套车型捷豹路虎和福特猛禽系列销量有明显增长,公司产品销量相应呈上升趋势。

综上所述,公司对安通林汽车塑料零部件销量的变动情况与安通林下游客户汽车销量的变动趋势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4、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向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销售量保持增长态势,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和主要客户的合作稳定持续,订单量与主要客户终端销售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幅增长,公司订单量随之增加,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

二、说明采购端及销售端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是否存在年降条款及对应主要客户、销量、平均单价、销售占比,是否与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匹配;说明定价条款中是否包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调整机制,是否存在可变对价,说明会计处理是否准确,结合相应议价能力说明发行人对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前毛利率大幅波动情形的应对机制。

(一)说明采购端及销售端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是否存在年降条款及对应主要客户、销量、平均单价、销售占比,是否与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匹配
1、说明采购端及销售端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
(1)采购端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

一般情 最优价确定 由于公司原 品牌化工厂 供需情况的 (2)销 发行人 外观要求、 价人员以材 求、过往的 后对客户提 (3)销 由于制 合理利润向 单中写明原 价格。 具体而 
主要客户价格调整机制
T公司原材料涨价后,发行人向客户提出申请,客户接到发行人申请后,首先积极协助发 行人与供应商的谈判工作,其次和发行人通过技术评估确认替代措施,最终将无法 谈判也无法替代的材料涨价,予以传导
和硕联合原材料涨价后,发行人向客户提出申请,客户接到发行人申请后,首先积极协助发 行人与供应商的谈判工作,其次和发行人通过技术评估确认替代措施,最终将无法 谈判也无法替代的材料涨价,予以传导
广达集团原材料涨价后,发行人向客户提出申请,客户接到发行人申请后,首先积极协助发 行人与供应商的谈判工作,其次和发行人通过技术评估确认替代措施,最终将无法 谈判也无法替代的材料涨价,予以传导
安通林明确原材料价格波动3%时视为异常波动,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发行人会向下游客户 申请销售价格调整,客户核实信息无误后,经过客户内部批准流程,给予价格调整 或成本补偿
斯凯孚明确原材料价格波动3%时视为异常波动,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发行人会向下游客户 申请销售价格调整,客户核实信息无误后,经过客户内部批准流程,给予价格调整
T公司、和硕联合、广达集团价格调整机制类似,此处以公司销售占比最大的客户T公司举例说明,主要采购的原料价格于2021年发生上涨,客户接到发行人申请后,首先积极协助发行人与供应商的谈判工作,其次和发行人通过技术评估确认替代措施,最终将无法谈判也无法替代的材料涨价,予以传导,由于审批周期,传导机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单价传导周期约为6个月,举例如下:以发行人销售产品型号607321201、607320601为例,发行人于2021年3月收到供应商涨价通知,于2021年3月同步向客户申请价格调整,客户于2021年4月协助发行人与原材料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最终于2021年6月确认同意涨价,由于未结订单延续原先的销售价格,实际新价格产品的交易时间为2021年8月、2021年9月,传导周期约为5-6个月。

安通林的价格调整机制为在出现材料成本异常波动的情况后,公司及时提报给客户,经过双方协商,客户进行价格调整或成本补偿。报告期内,存在一笔成本补偿情况,具体为2021年发生一款PPS工程塑胶粒子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经过公司申请及与客户协商,2023年客户给与了成本补偿,补偿金额17.63万元。

斯凯孚的价格调整机制为在材料成本异常波动之后,接受订单价格调整,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中的改性塑料粒子PA66+30GF、PA66+50GF举例说明,上述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斯凯孚产品。报告期内,上述两种PA66材料共有10次采购价格调整变更,发行人在与客户斯凯孚充分沟通后,给予斯凯孚相应产品报价在报告期内相应变更,且上述销售价格变更在1-3个月内完成,传导机制顺畅。公司对斯凯孚销售主要产品的单价传导情况,举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产品型号当年度销售 金额采购单价波动 日期销售单价传导 日期传导周期
1605****101974.102021/1/102021/3/12个月
2605****101890.392021/1/102021/3/12个月
3605****101661.212021/1/102021/3/12个月
4606****401467.232021/1/102021/3/12个月
5605****201453.652021/1/102021/3/12个月
6605****1011,118.702022/7/52022/8/11个月
7605****101651.792022/7/52022/8/11个月
8605****101578.392022/7/52022/8/11个月
9605****201461.402022/7/52022/8/11个月
10606****401431.632022/7/52022/8/11个月
注:上表以 2021年度、2022年度,当年前 5大零件的当年第 1次采购单价波动为例做说明。

综上所述,上游采购价格变化与产品销售价格变化之间的传导机制顺畅,部分客户的传导周期有一定的滞后性,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2、是否存在年降条款及对应主要客户、销量、平均单价、销售占比,是否与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匹配
公司及下游汽车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降的惯例,下游客户通过对已经规模化、批量化采购的产品向供应商提出单价下调以实现成本优化,通常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价格调整:一是协议年降,即公司与客户在报价和签订合同时即约定未来年降的幅度和周期,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年降;二是协商降价,即公司与客户并不约定具体产品年降的幅度、频率及调整周期,双方不定期对产品范围、降价幅度等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执行,上述两种方式均属于行业内所称的价格“年降”。

发行人汽车塑料零部件产品高度定制化,新项目新产品种类和数量较多,与主要客户的降价机制如下:

主要客户框架协议是否 约定年降条款报告期内实际是 否实施降价具体说明
T公司未约定未实施-
广达集团未约定未实施-
和硕联合未约定未实施-
斯凯孚未约定未实施在报价单中会约定新项目量产前三年逐 年降价约 3%,持续 3年即终止,报告期 内未触发
安通林未约定有实施以协商降价方式,约 1-3%
报告期内,公司与安通林存在前述的“协商降价”的年降方式,公司对其的销量、平均单价、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元、元/件

单 位 名 称2023年度   2022年度   
 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单价年度销 售占比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单价年度销 售占比
安 通 林2,607.766,812.252.619.75%1,576.084,449.452.827.60%
报告期内,公司“协商年降 占比较低,且降价幅度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客户安通林销售占比 况如下:别为7.60%和9.75%,销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综合毛利率27.52%25.89%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稳步上升,2023年度较 2022年度上升1.63%,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配套于 T公司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系列营业收入及占比大幅度增长,该类零部件产品附加值较高,单位毛利提升,同时收入规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进一步摊薄固定成本,另外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下降,综合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受到年降条款的影响较小,主要原因系与存在“协商年降”情形的主要客户较少且对应主要客户的销售占比较低,公司毛利率波动与年降条款不存在匹配情形。

(二)说明定价条款中是否包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调整机制,是否存在可变对价,说明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1、说明定价条款中是否包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调整机制
发行人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下游主要客户均有严谨的采购流程,新项目开发时,同时向多家同类供应商展开询价、比价、议价作业,结合供应商的技术实力、品质水准、生产规模等因素,确定供应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定价模式如下:
公司在取得客户合格供应商资格和客户项目询价要求之后,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分析、论证,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参考客户的预期销量、历史合作经验、工艺难易度,核算材料使用量和材料价格、用工人数等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最终报价并报送客户确认。

公司与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并未直接约定定价条款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调价机制,而是针对每笔采购订单,以成本加成的报价基础,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进行合同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在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公司及时向客户申请价格调整,如客户同意价格调整,一般情况下新订单将按照调整后价格执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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