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科技(839167):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20:21:12 中财网
原标题:同享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2、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部分 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该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1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3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386,125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5月 1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