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1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945,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05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281,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480%。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64,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77%。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9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已对本提案进行回避表决。本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281,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提案进行回避表决。本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281,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提案进行回避表决。本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94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森林、金川;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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