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002686):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20:55:52 中财网
原标题:亿利达: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
室(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晓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264,196,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5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 263,990,2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2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数20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3%。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 1,909,700股,合计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909,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37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205,80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03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
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9%;反对
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股。同意
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47%;反
对 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7753%;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陆志红女士、赵克薇女士、孙
俊先生分别向大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了独立董事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工作。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股。同意
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863%;反
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9%;反对
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47%;反
对 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7753%;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9%;反对
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股。同意
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47%;反
对 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7753%;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股。同意
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863%;反
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264,195,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股。同意
1,90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6%;反
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股。同意
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863%;反
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863%;反
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9%;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0股。同意
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47%;反
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4%;弃权
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2.722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股。同意
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863%;反
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4,143,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9%;反对
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股。同意
1,8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47%;反
对 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7753%;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64,196,081 股。同意
263,9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中小投资者总有效表决股份数 1,909,700股。同意
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9.2863%;反
对 2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

以上议案六、七、十一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
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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