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4-051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5月 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 5号楼 13层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议案 1.00-10.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议案 11.00-1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议案 15.00-17.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每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9:00-11:30,13:30-16: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 5月 17日下午 16: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5号楼 13层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1)并提交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并提交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1)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并提交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并请与公司进行登记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153668 联系传真:0571-88153677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世超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 5号楼13层。(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31140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5日 附件:1、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2、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年 5月 17日 16: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方式可包括: (1)信函送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明星路 9号运通网城园区 5号楼13层,邮政编码:311401) (2)传真方式(传真号:0571-88153677) (3)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请注明“股东大会”,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写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受托人”)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2、以上议案 15.00、16.00、17.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每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 351055,投票简称为“小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1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 1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提案 1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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