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简称:承德露露 股票代码:000848 公告编号:2024- 032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周三)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 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1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梁启朝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5人,代表股份 596,496,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713%。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9人,代表股份 451,247,25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45,249,2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人,代表股份145,529,33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6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280,05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45,249,2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97%。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 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72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5%;反对 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75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1%;反对 3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30%;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72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5%;反对 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 3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75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1%;反对 3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0%;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72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5%;反对 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5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4691%;反对 3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0%;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4 同意595,72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5%;反对 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756,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1%;反对 3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0%;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89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4%;反对 2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弃权3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923,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7%;反对 2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8%;弃权3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5%。 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3,833,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6%;反对 2,287,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5%;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866,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04%;反对 2,287,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7%;弃权375,2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74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297%;反对14,149,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3%;弃权1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11,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90.1612%;反对14,149,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8%;弃权1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0%。 表决结果:本提案关联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军、梁启 朝已回避表决,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5,177,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8%;反对 1,31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210,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35%;反对 1,319,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颂雨、徐秋羽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项颂雨律师、徐秋羽律师 7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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