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依米康(300249):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智能”)因承包的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质量保函开具的需要,拟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分别为 B202407707、B202407708、B202407709,以下统称“《担保协议书》”),由高新投为依米康智能向银行申请开立三笔担保金额合计 15,205,581.19元的质量保函,公司为高新投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依米康智能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6年 9月 23日 3、注册资本:6,312.5万元 4、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枫叶新都市杰座 A10-11002号 5、持股比例:公司持股 100% 6、法定代表人:黄建军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防技术服务;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反担保权利人基本情况 1、反担保权利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3、成立日期:2011年 4月 1日 4、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23单元 6、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7、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8、关联关系:公司与高新投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 9、反担保权利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拟签署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依米康智能与高新投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书》,约定就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由高新投作为保函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三笔以光环新网(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系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的发包人)为受益人,担保金额合计 15,205,581.19元的质量保函,高新投在该保函项下承担担保/赔付责任。 为保障《担保协议书》项下高新投债权的实现,公司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人的身份向高新投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 保证期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业务开具质量保函的实际业务需要;高新投为依米康智能向银行申请开立质量保函,公司为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依米康智能业务的开展;依米康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四川依米康云软件有限公司、依米康软件技术(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依米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昌依米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2,520.56万元(实际剩余担保金额为 13,748.56万元),实际剩余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3.68%。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 0万元,未有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 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书》; 3、《单位反担保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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