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60355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7:30:47 中财网
原标题:奥普家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家居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AUPU Home Style Corporation Limited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五月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登记表,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 1 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 1 名律师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5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 -039)。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5月23日
至 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 号大街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五、会议登记时间: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00-17:00
六、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选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1.《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请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 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拟变更的说明

 变更前变更后
中文全称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UPU Home Style Corporation LimitedAUPU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奥普科技
证券代码603551 
二、公司全称、证券简称拟变更的原因说明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核心产品朝着功能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立足于“奥普不只是浴霸”“浴霸不只是取暖”“一站式空间解决方案”的发展战略,推出系列科技新品:如热能环浴霸、空气管家浴霸、美容舱浴霸等,新品搭载了智能语音控制系统和铂金水氧除臭杀菌技术,同时公司拥有自研的智能浴霸嵌入式控制软件著作权。

本次拟将公司全称由“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由“AUPU Home Style Corporation Limited”变更为“AUPU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奥普家居”变更为“奥普科技”,证券代码“603551”保持不变。拟变更的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旨在更加客观、准确的展现公司经营现状及战略发展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变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燃气器具生产;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燃气器具生产;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上述变更事项,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序号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1第一条 为维护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订本章程。第一条 为维护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2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UPU Home Style Corporation Limited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UPU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3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是: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 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是: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
 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 日用电器修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 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 空调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 造;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 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 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 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燃气器具 生产;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 具制造;家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 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 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 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 修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 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 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 空调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 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 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厨 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 用杂品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 建筑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 售;燃气器具生产;照明器具制造;照 明器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非 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 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 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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