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运(30022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ST金运 公告编号:2024-027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公司 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关于 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本 次会议将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0日(周一)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4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即于 2024年 5月 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号金运激光大厦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11、议案12、议案13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 举。议案1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格 式参见附件一)。 2、会议登记日:2024年 5月 16日(周四)上午 9时至 12时、 下午 14时至 17时。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号金运激光大厦。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丹、石慧 (2)联系电话: 027-82943465 (3)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号金运激光大厦;邮 编:4300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 费自理。 6、附件: (1)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内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6日 附件一: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 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金运激光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金运激光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20,投票简称:金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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