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60348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8:56:42 中财网
原标题:八方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
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6,961,6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81.467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张为公先生因工作
原因,通过线上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3、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4、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5、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6.00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6.0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921,650100.0000.0000.00

6.02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09,497,751100.0000.0000.00

6.03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09,825,450100.0000.0000.00

6.04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王英喆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921,650100.0000.0000.00

6.05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张为公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6.0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俞玲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7.00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蔡金健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7.02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顾育中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7.03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赵陈洁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11、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36,961,6501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6.01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6.02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6.03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6.04关于确认王英喆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6.05关于确认张为公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14,321,551100.0000.0000.00
 薪酬方案的议案      
6.06关于确认俞玲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7.01关于确认蔡金健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7.02关于确认顾育中先生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7.03关于确认赵陈洁女士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1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321,551100.0000.0000.00
11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4,321,5511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九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马敏英、谢嘉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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