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医学(30086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9:35:54 中财网
原标题:康泰医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9 证券简称:康泰医学 公告编号:2024-031债券代码:123151 债券简称:康医转债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59,014,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46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53,575,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10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438,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3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人,代表股份7,576,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8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37,9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3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5,438,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3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7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3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21%;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7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3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21%;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89,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2%;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1,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8%;反对2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提案11.01 修订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4 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14,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6,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11.00的5个子议案(11.01-11.05)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若有该等情形)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0.00、11.01至11.03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同意即为通过;其余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左笑冰律师、唐晓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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