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3009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9:35:57 中财网
原标题:润阳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润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邱龙凡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晓航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在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披露之 前,及时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是,公司已建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2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1、解读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 用、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及关注重 点;2、解读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关 联交易、资金往来的监管要求及关 注重点;3、近期监管措施案例的分 享与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1、募投项目实施前期,因 土地置换和权证办理等多 方面因素影响,造成进度 延缓,致使募投项目推进 工作整体滞后。 后受宏观因素的综合影 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 缓。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为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发 展战略需要,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 研究,“年产10,000万平 方米IXPE扩产项目”拟增 加实施主体为公司已在泰 国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泰 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 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 为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 县,项目预计正常投产时 间为2026年10月,同时 延长“年产10,000万平方 米IXPE扩产项目”募集资 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 整为2026年10月31日;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为2026年10月 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已完成研发楼的建设 工程及部分研发设备的采 购,现正在进行研发楼的 内部装修及设备按照调试 工作,将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年10月31日;以充 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 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 备持续稳定的运行与竞争1、保荐机构已督促上 市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定期复盘,结 合实际情况加快募投项 目的实施。保荐机构已 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部分项目延长实施期 限的事项。
 能力。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及承诺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 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龙凡 陆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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