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1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亚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7,961,0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28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9,951,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5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18,009,2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5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911,0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9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692,3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2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1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7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4%;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655%;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4%;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655%;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4%;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655%;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4%;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655%;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66,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0%;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276%;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4%;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655%;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57,866,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0%;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5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276%;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4%;反对8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3%;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3,7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79%;反对8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94%;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87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4%;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655%;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4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叶莹律师、刘佳律师出席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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