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 2号厂房 2楼多功能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 126,431,804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人,代表股份 41,583,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903%。其中: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人,代表股份 8,295,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11%。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人,代表股份 12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0,0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33,269,797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32%;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79,8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32%;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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