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00219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年 5月 16日(星期四)15:30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年 5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 2024年 5月 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4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 6、会议召集、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3、见证律师出席情况: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 其中提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 (二)提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提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卢润姿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