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00221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24年5月11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5月)》。 本议案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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