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00071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5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6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A座0811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31,853,803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71.52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19,751,963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70.34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101,84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18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 12,101,84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 12,101,84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1.182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 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0,750,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2%; 反对 1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09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98,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826%; 反对 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4%;弃权1,09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4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0,750,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2%; 反对 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1,09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98,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826%; 反对 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3%;弃权 1,09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0,750,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2%; 反对 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1,09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98,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826%; 反对 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3%;弃权 1,09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00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842,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 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90,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0,154,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7%; 反对 6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5%;弃权 1,09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2,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545%; 反对 60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885%;弃权1,096,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00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842,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 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90,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 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00 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975,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70%; 反对 11,874,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25%;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87%;反 对11,874,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8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8.00 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975,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70%; 反对 11,874,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25%;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7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87%;反 对11,874,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8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钢、黄超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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