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002330):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20:16:06 中财网
原标题:得利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16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74,55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告编号:2024-020)。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674,550股,同时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674,5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36-6339137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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