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控股(83303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2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80 号西溪银座 C 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林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940,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69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504,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7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对 2023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编写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要求,监事会对2023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编写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035、2024-036、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 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董事会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以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 和目标,董事会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拟进行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为了扩大公司业务并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 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安排财务部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理财产品,品种为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确定公司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544,2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周林健、包晓莺、王忠飞、候爱莲、包剑炯、杭州立万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烨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 元昆、周奕朵已回避表决,回避股数55,396,273股。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54,6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周林健、包晓莺、沈之屏、包剑炯、杭州立万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上海烨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回避股数50,285,900股。 1.议案内容: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沈之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监 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经资格审核提名包剑炯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结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披露的《监事辞职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监事任命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40,5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傅剑、黄金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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