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688251):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20:26:29 中财网
原标题: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4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
普通股股东人数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3,417,64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3,417,6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39.64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6486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365,474股,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 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5,42699.99052,2150.0095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4,92699.98842,2150.00955000.0021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4,92699.98842,7150.0116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4,92699.98842,2150.00955000.0021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4,92699.98842,7150.0116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4,92699.98842,7150.0116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4,92699.98842,7150.0116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4,92699.98842,7150.0116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4,92699.98842,2150.00955000.0021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3,414,92699.98842,7150.0116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案 序 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7《关于 2024年 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2,31646.03462,71553.965400.0000
8《关于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2,31646.03462,71553.965400.0000
 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9《关于 2023年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2,31646.03462,21544.02705009.9384
10《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2,31646.03462,71553.9654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0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统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大林、杨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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