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20:41:36 中财网
原标题:乐歌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 8月 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1年 8月 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年 8月 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3名激励对象授予336.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5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85名激励对象73.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26元/股调整为11.0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31.2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06元/股调整为8.24元/股。

9、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发布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634,764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5,053,90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应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P=P0-V=8.24-0.40=7.84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24元/股调整为7.8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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