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00081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21:01:16 中财网
原标题:美利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4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5月16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5、主持人:张春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227,406,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1名(代表2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224,13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
东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275,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禚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227,353,97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1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222,9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3,275,023股的98.41%;52,1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马东先生、金晖先生和田生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1选举马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226,126,17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1,995,13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2%。

根据表决结果,马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金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226,126,181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 1,995,13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2%。

根据表决结果,金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选举田生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226,146,183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2,015,13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3%。

根据表决结果,田生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甄朝勇 马宏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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