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000777):第二十八次股东大会(2023年年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21:01:17 中财网
原标题:中核科技:第二十八次股东大会(2023年年会)决议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次股东大会(2023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2024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公司3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马瀛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105,519,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45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10人,代表股份104,564,5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196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54,6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83%。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5,515,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代表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5,515,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代表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5,515,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代表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5,515,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代表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5,515,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代表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公司“202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5,515,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代表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代表股份1,04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核苏州阀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8,715,360股)、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5,753,819股)回避表决。
同意票代表股份1,045,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0%; 反对票代表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代表股份1,04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龙云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代表股份105,515,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代表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代表股份1,04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5,515,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 反对票代表股份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听取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晓红、朱丹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议案表决及计票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十八次股东大会(2023年年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八次股东大会(2023年年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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