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21:05:54 中财网
原标题:先导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16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18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因公出差无法现场参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王建新先生主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9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618,500,3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4914%,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共 116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121,004,6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26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人,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497,775,7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78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6人,持有的股份数为 120,724,6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083%。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顾海涛、杨海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17,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2%;反对3,861,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44%;弃权 20,900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21,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912%;反对3,861,9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15%;弃权 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17,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2%;反对3,871,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60%;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21,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912%;反对3,871,7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96%;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50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5%;反对1,983,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7%;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010,1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17%;反对1,983,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91%;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614,608,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08%;反对3,858,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38%;弃权 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11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840%;反对3,858,0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883%;弃权 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204,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04%;反对1,285,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78%;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708,5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89%;反对1,285,0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20%;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515,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614%;反对71,982,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382%;弃权 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19,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106%;反对71,982,0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4870%;弃权 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340,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927%;反对4,525,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99%;弃权 2,138,7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340,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927%;反对4,525,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99%;弃权 2,138,7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75%。

关联股东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卓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煜玺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497,495,646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2,836,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43%;反对3,524,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99%;弃权 2,138,7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341,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195%;反对3,524,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30%;弃权 2,138,7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7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杨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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