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30053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21:05:55 中财网
原标题:广信材料: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920,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8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于 2023年 11月 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6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5月 21日(星期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2户,共对应 29个证券账户。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4号)的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向特定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基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20,66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9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赔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09,05838,999,989.62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11,60561,000,008.45
合计5,920,66399,999,998.0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3年1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193,027,584股增加至198,948,247股。

2.限售股份登记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30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即上市日)为2023年11月20日,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17.35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59%。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32人,授予价格为7.79元/股。该部分股份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98,948,247股增加至200,121,747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00,121,74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3,512,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6,609,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6%。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2名发行对象财通基金和诺德基金已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同意本次发行获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广信材料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广信材料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止本申请书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2名,涉及29个证券账户。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920,6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585%。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全部解除限售。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发行对象持有股份的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条件股 份总数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数量
1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7,619177,619
2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6,827236,827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期473,653473,653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17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 君享尚鼎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59,20759,207
5    
  财通基金-久银鑫增16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 君享尚鼎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59,20759,207
6    
  财通基金-中国华电集团资 本控股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享盈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14,446414,446
7    
  财通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77,619177,619
8    
  财通基金-四时之言7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开 赢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9,20759,207
9    
  财通基金-国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9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8,413118,413
10    
  财通基金-东源鑫增7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天 禧东源2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59,20759,207
11    
  财通基金-银河金汇聚汇2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玉泉合富86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473,653473,653
12 诺德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89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9,20759,207
13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72,2322,072,232
14    
  诺德基金-般胜优选7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 江5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9,20759,207
15    
  诺德基金-通怡东风10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 浦江62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60160
16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8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22,445422,445
17    
  诺德基金-蓝墨专享1号私募 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78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75575
  诺德基金-财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22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9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99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77,620177,620
20    
  诺德基金-李海荣-诺德基 金浦江9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481481
21    
  诺德基金-五矿证券FOF3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 基金浦江666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497,655497,655
22    
  诺德基金-蓝墨专享3号私募 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99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20320
23    
  诺德基金-华泰优选5号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 金浦江1058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177,620177,620
24    
  诺德基金-光大银行-诺德 基金滨江拾贰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4,2104,210
25    
  诺德基金-MIAO HUBERT HUI JUN-诺德基金创新定 增量化对冲10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255255
26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 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15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9509
27    
  诺德基金-山东铁路发展基 金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11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9,20119,201
28    
  诺德基金-华鑫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诺德基金创新定增 量化对冲18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770770
29    
  诺德基金-财通证券资管财 琪FOF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1202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118,413118,413
合计5,920,6635,920,663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无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份 数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63,512,59631.74-5,920,66357,591,93328.78
其中:高管锁定股56,418,43328.19-56,418,43328.19
首发后限售股5,920,6632.96-5,920,663--
股权激励限售股1,173,5000.59-1,173,5000.5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609,15168.265,920,663142,529,81471.22
三、总股本200,121,747100.00-200,121,747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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