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特信(00007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4-2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高天亮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29人,代表股份343,743,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7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人,代表 4名股东,代表股份341,072,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8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671,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7%。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彭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提案: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提交并宣读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彭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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