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300077):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由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通知于会议当天以书面、口头的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人。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孙迎彤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迎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选举孙迎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 2)选举阚玉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选举周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选举陈卫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选举郝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选举吉杏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选举郝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选举吉杏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选举叶艳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孙迎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阚玉伦先生、陈都习先生、徐辉先生、叶艳桃女士、王玉科先生、张存才先生、钟新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聘任以上人员的子议案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阚玉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聘任陈都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聘任徐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聘任叶艳桃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聘任王玉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聘任张存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聘任钟新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项子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徐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叶艳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同意聘任欧弘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的水平,董事会同意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础薪酬、考核薪酬和绩效奖励三部分组成,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工作情况,决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基础薪酬和考核薪酬的数量与时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当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由董事会在次年另行审议决定。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总经理薪酬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阚玉伦先生、叶艳桃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1、孙迎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投电子业务副主管,国投公司办公厅业务主管,国投机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国投高科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03年至 2005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 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迎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2,244,4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孙迎彤先生于 2019年 8月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修正不及时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 1次,2020年 4月因公司 2018年度、2019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 1次。除上述纪律处分外,孙迎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卫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深圳市中美创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卫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郝丹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王府井集团法务主任、王府井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兼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54)独立董事。现任广东远智先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及监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54)监事、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71)独立董事、慧之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63)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吉杏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英语和会计学专业,文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英语专业八级,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2年加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882),先后担任审计部经理、审计负责人、财务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 12月至 2022年 12月任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 8月起任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 12月起任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 5月起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03)独立董事、2023年 10月起任深圳市威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杏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5、周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电子工业部 767厂工程师、南京熊猫电子集团部门经理、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集成电路设计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 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南方集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 1月至 2020年 1月,担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会长;2022年 10月至今,任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 12月至今,任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6、阚玉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毕业于东南大学物理电子学与光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通讯技术中心副主任、业务产品线总经理、中兴通讯副总裁兼手机事业部研发总经理、欧拉非经营部总经理;永迈科技(嘉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新兴集团物联网事业群总经理,兼任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深圳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西安中兴物联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2021年 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阚玉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00,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7、叶艳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职于公司财务部,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艳桃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孙迎彤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2、阚玉伦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3、陈都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硕士学历。201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产品经理、产品总监、资深产品总监等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都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4,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徐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浙江海亮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监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辉先生于 2019年 8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 1次,2020年 4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 1次,除上述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5、叶艳桃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6、王玉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1年-2012年先后任职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2012年5月-2023年2月任职于Texas Instruments (Shanghai)Co., Ltd.,从事产品质量相关工作。2023年 3月加入公司,2023年 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7、张存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存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4,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8、钟新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科通集团高级产品经理,2018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资深产品经理、产品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新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6,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欧弘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商法学专业,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曾任职于公司法务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弘妍女士个人持有公司股份 174,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