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A (020220): 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4月22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 020220 下属基金简称 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0220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1月23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年1月23日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章椹元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7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量投资目标 化策略精选个股增强并优化指数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还可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投资范围 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持的现金(不国联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 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 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 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 误差不超过7.75%。1、指数化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指数化的投资方法,通过研究标的 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构成和大致占比,并通过控制投 资组合中成份股对标的指数权重的偏离,控制跟踪误差,从而达成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 主要投资策略 标。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 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 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2、指数增强策略本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 础上,运用数量化的策略体系构建投资组合,主要包括多因子选股策略、事件驱动策略 和风险优化等策略。同时,基金管理人通过事中监控、事后调整等手段优化组合交易并 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 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本基金合同于2024年1月23日生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尚未成立。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 1.00% 申购费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前收费) M≥500万元 1,000元/笔 N<7日 1.50% 赎回费 N≥7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0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6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0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其他费用 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本基金年报尚未披露,该章节不进行披露。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而证券期货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使基金运作客观上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等信用证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3.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同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也会对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5.操作风险: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或者技术系统的故障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机构等。 6.合规性风险:合规风险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7.其他风险:因本基金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因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严重影响证券/期货市场运行,导致本基金资产损失;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8.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量化策略精选个股增强并优化指数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在运用量化策略投资的过程中,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标的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标的指数收益率,存在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发生偏离的风险。同时本基金也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等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包括: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3)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指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信用风险,指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市场风险,指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其他风险,如宏观政策变化、证券市场剧烈波动、个别证券出现重大事件、交易对手方违约、业务规则调整、信息技术不能正常运行等风险。 (4)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无法平仓风险、强行减仓风险、政策变化份风险、连带风险及合作方风险等。 (5)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6)实施侧袋机制的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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