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301268):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6:35:54 中财网
原标题:铭利达: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内容,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除收到3名员工提交的关于自愿放弃参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书面文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同时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授予217人,其中1名员工因在内幕信息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而被取消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资格,9名员工自愿放弃本次股权激励,8名员工已离职,公司拟取消上述18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91万股。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0.00万股调整为293.0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63.19万股调整为236.28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7人调整为199人。除上述调整外,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56.81万股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等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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