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688653):康希通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3 议案一 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议案二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 议案三 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5 议案四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 议案五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1 议案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22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3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4 议案九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25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6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7 听取事项: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一名股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7日下午 2:00 2、 现场会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 399号 10幢 4层(名义层 5层)会议室 3、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27日至 2024年 5月 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 会议召集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六)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以自主技术创新为基础、以持续提升产品性能为理念,专注于 Wi-Fi领域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及创新。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4.15亿元,同 2022年相比基本持平,同比减少 1.14%。2023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92.14万元。 2023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 Wi-Fi6、Wi-Fi6E、Wi-Fi7领域不断进行技术累积和突破创新,研发体系日臻高效、完善,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3年,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成功上市 2023年 6月 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第 51次审议会批准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正式过会。 2023年 11月 17日,国产 Wi-Fi FEM引领者康希通信在上交所科创板正式挂牌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688653”,发行价格为 10.50元/股,发行市值为 44.57亿元。上市当日收盘价 26.39元,涨幅 151.33%,成交额 9.86亿元,振幅 50.10%,换手率 74.63%,总市值 112.02亿元。 公司募资总额为人民币 6.69亿元,净额为人民币 5.99亿元,截止 2023年12月 31日,IPO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 12.77%。募集资金将投入“新一代 Wi-Fi 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泛 IoT 无线射频前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投入以及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以及品牌影响力。 (二)产品研发与创新 研发与创新是公司的第一生产力,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创新及自主研发,逐步掌握了具有领先优势的技术,在射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已在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射频模组产品等领域形成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这些专利有力的保障了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为公司保持产品创新奠定了技术基础。 经过近 10年的持续的新产品研发,公司射频前端产品系列日益丰富,应用领域不断拓宽。产品类型从单独的分立器件转向技术要求更高的射频前端模组;产品应用领域从网通 Wi-Fi向手机 Wi-Fi、汽车电子等领域拓展;产品工艺从成熟工艺到参与研发先进工艺,以及到多种材料与工艺的结合。 公司将会持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产品布局、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创新和布局,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生产运营与供应链管理 公司与物料供应商和产品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物料的供应稳定与产品生产的质量可靠。在供应商和生产厂商的选择方面,公司会基于其产品质量、交货能力、价格竞争力等多方面考量。公司定期会对供应商和生产厂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物料采购和产品生产的可靠性和持续性。 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厂商的生产能力、供应商的物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时联系生产厂商合理安排生产线的运行,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完成。同时,公司会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的高效和灵活。 公司已经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体系,能够根据生产计划、销售预测等因素,及时合理的控制产品的库存水平和库存周转率。 供应链管理是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率和竞争力的关键。公司与供应商、物流合作伙伴等建立了紧密的协同关系,通过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供应链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来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的供应链流程,提高供应链的响应速度和灵活性,降低供应链成本。 (四)团队建设与人才发展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公司高度重视团队建设与人才发展工作,通过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职业发展路径和福利体系,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提供给员工多元化的职业发展机会,激发员工的潜力。 激励是驱动员工发展和团队成功的关键因素。公司设计了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包括绩效奖金、晋升机会、员工福利等。鼓励员工参与项目并承担挑战,通过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期望,为员工提供成长的空间和动力。 团队合作是项目快速成功的关键,公司一直强调团队合作和沟通的重要性。 公司会定期举办团队建设活动,通过活动帮助员工了解彼此,增进友谊,促进员工间的交流和合作,从而在工作中更加协作和高效。 团队建设与人才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公司通过制定全面的培训与发展计划、激励机制设计、团队合作与沟通、专业技能提升途径以及团队建设活动,打造出一支高效、创新、团结的员工团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内控管理与风险应对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内控管理与风险应对对于确保公司稳健运营、防范风险以及提升竞争力至关重要。公司已经建立内控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体系,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优化调整。 公司的内控部门根据内部环境评估搭建了内控体系,明确了内控目标,为后续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提供依据。根据内控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能够快速识别并评估可能影响公司实现内控目标的各种风险。公司的风险评估涵盖了战略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各个方面,并对各类风险进行深度分析,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建立了应对预案。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控制活动,包括授权审批、职责分离、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用以降低风险并实现内控目标。通过严格的执行和监控工作,能够确保控制活动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合规管理和法律遵循是公司能够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公司的法务部建立了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与外部的监管机构的保持着紧密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监管政策,确保公司的合规稳健运营。 二、董事履职和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监管,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有效促进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工作质量。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次,并将审议通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继续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等日常工作。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检查与督导,努力推动公司各项战略部署,促进公司加快技术创新与研发积累,加大相关技术攻关,积极开拓新市场,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也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研究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议案二 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3年,公司监事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 (二)2023年,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专项审核监督工作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出席及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2023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工作认真负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有效的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其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在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机制来运作,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三、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安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继续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新的一年里,全体监事将勤勉尽职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有效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监事会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7日 议案三 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 0284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2.20%,主要原因系: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与总资产分别较上年末增加60.57%和52.82%,主要原因系:2023年度,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公司 2023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金运转紧张,难以及时付款;为维护客户的长期稳定关系,给予老客户适当的宽限期; (4)预付账款变动主要系为抢占产能导致预付款的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变动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6)存货变动主要系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7)无形资产变动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8)使用权资产变动主要系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预付固定资产采购款增加所致。 2、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合同负债变动主要系部分客户预收款项更改为账期结算所致; (3)递延收益变动主要系政府补助变动所致; (4)租赁负债变动主要系支付租金所致; (5)股本和资本公积变动主要系报告期收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主要系汇率波动,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化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52.82%,主要原因系:2023年度,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主要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议案四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4)第 02848号,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92.14万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78.37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20.17万元。 鉴于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较少,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03)。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议案五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议案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期净利润的 100%。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 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04)。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4-009)。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议案九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董监高责任险基本方案如下: 1、投保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限额:不超过每年 2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管理层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范围、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听取事项: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为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各位独立董事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7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