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68869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6月 7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 A 区 4 栋)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6月 7日 至 2024年 6月 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逐一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至议案 7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3、4、6、8、9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至议案 16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11、13、14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对议案 5回避表决,全体监事对议案 9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及 5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6、7、13、14、15、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10、11、12、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9、10、11、12、13、14、15、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表决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和邮件(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 6月 6日下午 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4年 6月 6日下午 17:30前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邮箱。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 6月 6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00-17:30) 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 A区 4栋 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 A区 4栋 4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759 9894转 8432 联系人:董秘办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8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6月 7日召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6月 7日召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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