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68869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8:21:28 中财网
原标题:极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 5月 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传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1票(廖传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1票(廖传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1票(廖传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1票(廖传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归属条件未达成暨确认失效/作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确认失效/作废 2021年激励计划未达成行权/归属条件的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失效/作废的相关规定,本次失效/作废在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1票(廖传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作废及失效未达成行权归属条件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六)《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归属条件未达成暨确认失效/作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确认失效/作废 2023年激励计划未达成行权/归属条件的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失效/作废的相关规定,本次失效/作废在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1票(廖传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作废及失效未达成行权归属条件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七)《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1票(廖传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5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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