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68830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8:21:40 中财网
原标题:中润光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易辰”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宁波易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 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宝通”或“信息披露人二”)和徐海英(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人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4,498,890股变动至4,399,9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1124%变动至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嘉兴中润光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股东宁波易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通和徐海英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信息

名称宁波易辰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A区 F1477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0UA1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05-13
经营期限2016-05-13 至 2046-05-12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信息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室 A区 F1475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DFE4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07-28
经营期限2016-07-28 至 2046-07-27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的委派代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信息 姓名:徐海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7221978******48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弄**号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弄**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5月16日,宁波易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少其所持公司股票98,99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2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4,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股份种类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
宁波易辰集中竞价2024年 5月 16 日人民币普通股98,9900.112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前 变动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
宁波易辰3,065,8323.48392,966,8423.3714
宁波宝通961,7521.0929961,7521.0929
徐海英471,3060.5356471,3060.5356
合计4,498,8905.1124%4,399,9004.9999%
注: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变动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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