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002584):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8:31:34 中财网
原标题:西陇科学: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4-040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7日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6号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184,878,5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9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4,844,7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8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3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3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参会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82%;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373%;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7,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864%;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3491%;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7,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864%;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3491%;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82%;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373%;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82%;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373%;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7,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864%;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3491%;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7,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864%;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3491%;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4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82%;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373%;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82%;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373%;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监事 2023年度薪酬的情况以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82%;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373%;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1.00《关于 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提案 11.01 《关于 2024年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6,000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82%;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373%;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1.02 《关于 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82%;反对 1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373%;弃权 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2.00 《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85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982%;反对 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3491%;弃权 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95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建民、苏丹;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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